最近公告
病人就诊须知
[2007-12-10 08:47:28]
医保病人就医须知
1、医保病人到本医院就医,首先在门诊一楼挂号室医保挂号,向挂号处人员提供病人本人的《医疗保险手册》和医保卡,挂号处人员根据病人就诊所需的专科挂号。
2、病人持《医疗保险手册》到相关诊室就诊,接诊医生根据病情所需开出药物和检查、检验项目后,到药房划价后在收费窗口凭《医保卡》记帐收费,然后凭收据取药、检查和治疗。
3、医保病人门诊用药由医师按用药规定,根据病情需要开药,参保人员不得要求指名配药和超量配药。
4、门诊处方可以在医院取药,也可持盖有医院门诊办“处方外配专用章”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。




